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應帶頭采購綠色低碳產品,倡導飲品經營者為自帶杯具的消費者提供優惠,車用動力電池要有效回收……上海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了《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條例》,自今年6月5日起施行。
這也是中國首部無廢城市建設地方立法。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表教學示,此次立法遵循的基本思路為,堅持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引導與約束并舉,為推動城市全面綠色轉型,加快建設美麗上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無廢城市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的長期工程,需要各部門統籌協調、發揮合力。為此,《條例》確立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謀劃、系統治理,協同推進、分步實施”的工作原則。同時強化職責界定:一是明確市、區政府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做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會議室出租二是明確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組織實施,并對固體家教廢物污染防治進行統一監督管理;三是明確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商務等部門負責各自領域相關工作;四是明確鄉鎮、街道按照職責做好所轄區域內相關工作。
此次立法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積極參與、支持無廢城市建設,并要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在全社會營造人人參與無廢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如何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按照《條例》,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應當加大綠色采購力度,帶頭采購綠色低碳產品,應當率先實行數字化無紙化辦公,減少紙張使用;優先使用再生紙、再生耗材等循環再生辦公用品。本市在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推廣公物倉管理制度,通過國有資產公物倉管理有關信息系統,對閑置、長期低效運轉、超標準配置的資產進行統一調劑。
優先源頭減量是無廢城市建設的關鍵。此次立法聚焦源頭減量,豐富“少廢無廢”舉措,從生產、消費、流通等領域以更高標準作了全面規定。
《條例》規定,推行產品綠色設計,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探索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總量和單位產品產生強度控制,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建筑垃圾減量化,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大力推廣綠色采購、發展綠色消費、開展“光盤行動”、促進閑置物品循環使用和快遞包裝減量。
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減量行動,《條例》也列舉了若干具體舉措,包括:積極推行凈菜上市,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支持商場、超市等場所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倡導辦公場所設立辦公設備共享區,實現打印機、復印機、九宮格投影儀等設備共享。倡導飲品經營者為自帶杯具的消費者提供優惠,倡導旅館經營者提供續充型洗潔用品,鼓勵校園舊書分享等。
“電池”回收也是本次立法關九宮格注的領域之一。《條例》明確,本市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電器電子、鉛蓄電池、車用動力電池等產品聚會的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與產品銷售量相匹配的廢舊產品回收體系,并向社會公開,實現有效回收和利用。
無廢城市建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此次立法通過明確責任、強化宣傳教育、建立無廢細胞建設制度等,構建了全民參與體系。
《條例》規定,暢通全民參與渠道,動員社會各方參與無廢城市建設,探索建立碳普惠機制,開展“無廢城市細胞”建設活動,推動大型企業集團、連鎖經營時租場地企業總部以及會展等大型活動發揮帶頭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