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九宮格交流奪人所愛”亦成文章–文史–中國作家網

近日查找與墨有關的典故時,看到蘇東坡的一篇短文《記奪魯直墨》,特殊有興趣思。原文如下:

黃魯直學吾書,輒以書名于時,功德者爭以精紙妙墨求之,常攜古錦囊,滿中皆是物也。一日見過,探之,得承晏墨半挺,魯直甚惜之。曰:“群兒賤家雞,嗜野鶩。”遂奪之,此墨是也。元祐四年三月四日。

蘇東坡開篇就說,黃庭堅(字魯直)由於學我的書法,在那時享有“能書”之名,功德者便拿著精紙妙墨求他寫會議室出租字。

不得不說,宋代的功德者還挺大雅,了解藝術家在好紙好墨的勾引下,極易“摩拳擦掌”。昔時的生孩子力不高,普通人常日里用的紙墨,和“精紙妙墨”有天地之別;藝術家見了好紙好墨,確定要試寫一番。既然紙墨都留下了,試寫的作品能不贈給送紙墨的人嗎?並且藝術家在這種情形下的創作,凡是比日常平凡更出色,這可是用錢都買不到的。

由於他學我的書法,所以他的書名年夜;由於他的書名年夜,所以才會有功德者拿著精紙妙墨求他寫字。這里面有蘇東坡本身的一番邏輯吧?

黃庭堅也是,得了這些招人惦念的好工具,非但不躲著掖著,還四處招搖。他隨身帶著一個“古錦囊”——大要也是百十年的老物件,里面裝的都是寶物。招搖就招搖唄,他偏偏往蘇東坡眼前招搖,這就招搖失事了。

固然黃庭堅是“蘇門四學士”之首,但他與蘇東坡僅差八歲。他們倆的友情在師友之間,既不是師道莊嚴的那種板正關系,也不是按資排輩、人身依靠的那種封建關系,蘇東坡常常跟黃庭堅惡作劇,熟不講理。

“一日見過”,就是一天承蒙黃庭堅來造訪我;“探之”,就是我的手伸到他的古錦囊里探索。這六個字,讓我笑了半天——憑什么人家來造訪你,你就把手伸到人家的包里,並且伸得這么瓜熟蒂落,義正詞嚴?

這一探,公然探到了好工具,蘇東坡拿出半挺李承晏做的墨。李承晏是南唐制墨名家李廷珪的侄子,他繼續了李廷珪的制墨身手,所制之墨質地優良,為眾人所重。蘇東坡生涯的年月,大略是北宋中后期,李承晏的墨已然可遇不成求,哪怕有半挺,就是半條,也足認為寶。再說了,黃庭堅的古錦囊里都是寶物,能裝個半條的墨,那必定是最好的。

李承晏的墨不只價值不菲,並且具有文明上的嚴重意義,文人獲得或贈予李承晏的墨,甚至要寫詩以記其事。蘇東坡就寫過《謝宋漢杰惠李承晏墨》,宋漢杰送給他一塊李承晏的墨,他寫詩以報:

老松燒盡結輕花,妙法來從北李家。

翠色寒光何所似,墻東鬒發墮冷鴉。

“得承晏墨半挺,魯直甚惜之”這兩句表述背后,究竟家教產生了什么,每小我可以縱情施展本身的想象力,歸正越不點明,越有笑料。這就像《機械貓》中胖虎和強夫得知年夜雄又獲得好工具之后,臉上顯現的那奧秘的淺笑。這般行文,把蘇東坡的熟不講理、生打硬要表現得極盡描摹,而這恰好又是蘇東坡本身的文章,順手寫來,道出他和家教黃庭堅的誠摯友誼與文人訂交的風騷之態。

按理說,好伴侶“甚惜之”的工具不該該要,究竟正人不能人所難、不奪人所愛,可蘇東坡振振有詞:“群兒賤家雞,嗜野鶩。”我的孩子們不以為野生的雞好吃,他們以為在外邊打的野鴨子才好吃,也就是“家花沒有野花噴鼻”“遠來的僧人會念經”的意思。蘇東坡想:哎呀,實在你這半塊墨也沒什么年夜不了,我們家也有好墨,但我們家就有這個弊病,感到他人的工具比本身的工具好!等做完這一系列思惟運動,“遂奪之”。真夠可以的!

舞蹈教室家雞野鶩”是蘇東坡隨口的用典,并不是拿教學俗氣的充飢食品拙比文雅的文房古墨,用得很得體,很妙。這個典故,他曾屢次化用,如在《柳氏二外甥求字跡》中寫道:“退筆如山未足珍,唸書萬卷始通神。君家自有元和腳,莫厭家雞更問人。”

至于這個典故的出處,《南史·王僧虔傳》中有言:“庾征西翼書,少時與右軍齊名,右軍后進,庾猶不分。在荊州與都下人書云:‘小兒輩賤家雞,皆學逸少書,須吾下,當比之。’”也有說“小兒輩厭家雞,愛野鶩,皆學逸少書”的,意思都差未幾。東晉征西將軍庾翼的書法在少年時與王羲之齊名,王羲之成名固然比庾翼晚,但名望比他年夜,庾翼很“不忿”。他在荊州給首都人寫信,說我家的小兒輩以為野生的雞欠好吃,都愛吃在外邊打的野鴨子(也就是小兒輩以為祖傳的書法欠好,都要學王羲之的書法),等我歸去的時辰,要跟王羲之比一比。

隨口就是史乘上的典故,並且是“書圣”的典故,黃庭堅啊,你這塊因學我書而得書名,因享有書名而得的妙墨,回我也算正理——蘇東坡“奪”得那么心愛,那么文采風騷。

固然這是蘇東坡隨手寫下的短文,沒準就是在那塊墨的墨盒上的隨性記載,但從中可見現代文人做文章的方式。這些方式,在現現在的作文課上是學不到的,在所謂的“今世文學”里更是不曾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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